移民加拿大
在加拿大的建国史上,移民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自1867年英国议会通过了英属北美法案(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创建了自治联邦性质的 “加拿大自治领”(Dominion of Canada)。已有超过1700万移民进入加拿大。移民政策是作为长期国策写入加拿大的宪法里的。
加拿大的移民类别大概可以可分为经济类别,家庭团聚类别和难民人道类别三大类。其中,经济类别中又可分为联邦技术类、联邦试点项目类、联邦商业类,以及省提名类四种。
加拿大联邦创业移民(Start-up Visa )是加拿大移民部于2013年3月31曰启动的为期五年的试点项目,主要目的是吸引创新企业家移民加拿大,创办公司创造就业,从而刺激经济增长。2016年政府通过评估确定Start-up Visa Program是一项创新、有效的低成本创业移民项目。
2017年7月28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长 Ahmed Hussen 和加拿大创新,科学和经济发展部长 Navdeep Bains 在多伦多共同宣布联邦创业投资移民(Start-up Visa Program)成为永久性项目。
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Self-employed Person),是一个历史相对悠久的项目。它是加拿大联邦移民项目,属于经济类移民的商业移民类别(Business Immigration)。
自雇移民(Self-Employed Person)适用于有文化活动或体育方面相关经验的申请人,联邦政府允许此类申请人以自雇的形式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旨在为加拿大的文化或体育事业做出贡献。运动员、演员、作家、画家、以及自雇的钢琴教师、舞蹈教师、瑜伽教练、网红等都可以通过该项目申请加拿大移民。
全球化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在海外设立分公司,需要派遣国内的高管或企业主本人到海外去进行管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跨国公司内部派遣工作许可是加拿大政府为了提高吸引跨国公司来加拿大投资,为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来加拿大工作提供方便。
跨国高管移民实际是通过跨国公司内部派遣获得LMIA豁免的工作许可到达加拿大开始工作,后期可以通过快速通道EE,走联邦技术工人类别,联邦经验类别和省提名类别等移民方式移民。
企业主工作许可(Owner Work Permit)是加拿大政府为了吸引外资投资加拿大,鼓励加拿大境外的企业家在加拿大收购现有企业或开设新的企业。帮助企业家能在加拿大顺利经营企业和生活,设立了基于LMIA的Owner Work Permit 类别。
企业家创业移民和跨国高管移民一样,都是通过获得加拿大工作许可先期到达加拿大工作生活,在加拿大工作1-2年,后面可以通过快速通道EE里加50或200分,走联邦技术工人类别或经验类别移民。也可以通过省提名类别移民。
加拿大联邦于2015年1月1日起采用EE系统(Express Entry),这是一个在线候选池系统。EE下是按照各项条件打分后择优挑选移民,总分为1200分,分数高的会被优先选中。被选中的申请人会收到移民邀请,有资格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EE的有效期为1年,过期需要重新递交。
EE系统下的申请类别:联邦技术移民FSW、联邦技工移民FST和联邦经验类移民CEC。
2019年6月18日加拿大移民局将实施两个新的试点移民项目,分别是儿童护理和家庭长者护理。儿童护理针对有18岁以下儿童的家庭;家庭长者护理则是针对65岁及以上的老人、残疾人士。
在新政下,申请人不仅能够携带家庭成员一起来加拿大,而且也将更容易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家庭儿童保育提供者试点和家庭支持工作者试点是5年试点项目,可以让合格的护理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来到加拿大,并最终成为永久居民。
团聚类移民,主要分为夫妻团聚,子女团聚和父母,祖父母团聚三大类。
夫妻团聚移民主要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其配偶或同居伴侣移民加拿大共同生活。夫妻团聚对申请人要求简单,无学历,工作经验,语言和资金的要求。只要担保人具有担保资格,配偶关系真实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