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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聚移民 Family Sponsorship
家庭团聚是加拿大移民制度的支柱之一。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加拿大一直欢迎移民,以加强其经济。以人道和同情为基础,将家庭聚在一起,是团聚移民的 基石。 家庭团聚是加拿大移民计划的第二大新移民类别。 加拿大正在接受其历史上最高数量的移民,以支持其经济复苏。 目前,加拿大的目标是每年接纳超过 400,000 名新移民,其中每年有超过 100,000 名新移民属于家庭团聚类别。
团聚类移民,主要可分为夫妻团聚,子女团聚和父母,祖父母团聚三大类。
夫妻/同居伴侣团聚
担保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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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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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 年满18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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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加拿大,除非是加拿大公民并且计划在配偶或伴侣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返回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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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并愿意为配偶/同居伴侣提供三年的财务支持
被担保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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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在原籍国和加拿大法律下合法有效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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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伴侣:在类婚姻关系中连续同居至少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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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伴侣:至少 12 个月的类婚姻关系(永久性和承诺类似于婚姻或同居伴侣),由于移民障碍、宗教原因、性取向或婚姻状况(例如与他人结婚, 在原籍国是不可能离婚)
子女团聚
担保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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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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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年满 18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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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22岁以下子女,需提供10 年,或者到 25 岁,以先到者为准的财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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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22岁以上的子女,需提供3年的财务支持
被担保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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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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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 22 岁但由于精神或身体状况,孩子无法在经济上支持自己并且孩子在 22 岁之前依赖父母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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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配偶或同居伴侣
父母/祖父母团聚
担保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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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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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年满 18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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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满足其家庭规模的最低必要收入(M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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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上支持他们被担保的家庭成员20年
被担保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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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担保人的父母/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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